五鬼運財,原名五鬼陰債術,本質上五鬼運財法實際上是借陰債的手法。在民間的傳說的五鬼運財術的五鬼,有兩種說法。第一種指的曹十,張四,李九,汪仁,朱光等五位陰將。
另外一種說法指的是五靈公,即東方生財鬼張元伯,西方生財鬼劉元達,南方生財鬼趙公明,北方生財鬼鐘士貴,中方生財鬼史文業等五位神王。而符咒中的五鬼搬運,指的是驅使五鬼來運財,將別人家的財運到自己家。

但是借了陰債是必須要還清的,如果自己還不清就要子孫后代來還,且積累到一定程度,以至于無法還請。那么通常這家會出現有意外受災而子孫斷絕,即使做再多善事也于事無補。
更嚴重的是,五鬼運財術不僅會對自己和家人造成影響,還會影響到親戚朋友,用他們的的福德去換取借陰債的能力,為自己謀取財富。有傷天合,故而一直被禁止。
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人利用鬼之神力求財,鬼利用人為善之積德分享,來尋求循環之法,互相利用。如果求財之人只為了貪圖私利,不積德行善,最后惹得鬼怒神怨,其反噬報應將會非常之嚴重。
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非己之財,不妄取;非義之財,不茍得。《太上感應篇》曰:“諸橫取人財者,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,漸至死喪。若不死喪,則有水火、盜賊、遺忘器物、疾病、口舌諸事,以當妄取之值。”又曰:“取非義之財者,譬如漏脯救饑,鴆酒止渴,非不暫飽,死亦及之。
《太平經》講:和氣者相通往來,人有財亦當相通往來。若聚斂錢財,而不肯救濟貧困,就是阻塞和氣的流通,違逆天地和氣,必然與財運無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