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生債是人轉生受胎之時,曾在天曹地府本命元辰等所欠有的陰債,當在生時章醮償還,如此可得享現世與來世種種福佑。以免“陽祿填于陰債”。
人在轉世的過程,是一個漫長而繁瑣的過程,這個過程要過很多關口,每個程序都會產生必要的費用,而人去世后,陽間的錢財是帶不走的,親人為其燒化的冥錢,有時候因為不得法投送不到,或違反地府規定,或因為去世人在陽世時造成的自身宿業,送達的冥錢抵消不了這些宿業,所以這個時候就產生了陰債。
所欠天曹地府本命元辰等的陰債,都有據可查的,需要納還的善信可以勞煩道長為你,依科查明,章醮納還。
什么是私債
私債,包含了所欠冤親債主的孽債和個人借貸錢財之債,這些不像官債一樣用具可查,是要憑道場中法師經師仰憑道力,經力,法力去化解了。前世的孽障是直接影響到今世的不順,多災多難多病,使得財庫在人生的道路上難免會有些波折漏財。故前世的冤孽帳今世都要償還。
不及時還受生債的后果!
人都知道陽間的借貸,大都是有利息產生,陰債也是一樣,不同的是陰債不還,則會轉化為業障,從而對自身產生不好的影響如運勢受阻,疾病,災禍等,陰債過多,而又長久不還者,產生的就不是一點點不利元素了,更會是災難,甚至生命而地方召回,地府做奴役等來償還。所謂“損福報而償債息”“陽祿填于陰債”就是這個道理。所以應該盡早的償還陰債,以免損自己更多的人世福報。
納還受生債的好處
納還受生債可免身邊一十八般橫災:
1、遠路波陌內被惡人窺算之災
2、遠路風雹雨打之災
3、過江渡河落水之災
4、墻倒屋塌之災
5、火光之災
6、血光之災
7、勞病之災
8、疥癩之災
9、咽喉閉塞之災
10、落馬傷人之災
11、車碾之災
12、破傷風死之災
13、難產之災
14、橫死之災
15、摔中風病之災
16、天行時氣之災
17、投河自盡之災
18、官事口舌之災
正確的還受生和陰債方法
根據道家的典籍記載和科儀密旨所錄,還受生債不止要還地府祿庫,正確的方法是還天曹地府和本命元辰,稱三曹對案,也有對應的密符。
信眾可在三元五臘,初一十五,本命元辰,斗降日,黃道吉日,一次性償還五斗本命錢財,十二本命,十二庫神錢財,陰債以及利息。官債私債分別封裝,延請黃冠羽士讀誦受生經卷,道場完畢燒化。官債黃封,私債白封。疏文及封袋寫明還債人姓名八字住址所納還數額。另需要城隍土地答謝金福袋一個。不要相信非正規場合還陰債的,一是還不對數額,二是還不對地方,三,沒有正規道場和誦經化解不了冤親債主糾纏!

受生經文行行消愆滅罪句句增福延生
需要醮送納還受生債者可以聯系紅廟子道觀,紅廟子道觀按照道家典籍科儀,為有緣信眾依科醮還受生陰債,根據信眾提供信息查證所欠錢財。
道教中元節既是道教的宗教節日,也是民俗節日,俗稱鬼節。道教開始就有三官崇拜,即天官、地官、水官。隨著道教的發展他們的職責也十分清楚,天官為上元賜福(正月十五),地官為中元赦罪(七月十五),水官則下元解厄(十月十五)。道教《太上三官經》云:"天官賜福,地官赦罪,水官解厄","一切眾生皆是天、地、水官統攝"。
為回報四重深恩厚德,弘揚道教慈悲濟世之功,紅廟子道觀擇於太歲丁酉年七月十四(公歷9月4日)至十五日(公歷9月5日)恭就紅廟子道觀啟建還受生債、增補財庫、度亡解冤水陸普利冥陽兩利道場法會,請師臨壇,作茲功德。祈法雨遍灑幽冥超度四生六道之靈,功德回向在詞凡陽人等增添福壽。
1、七月十四(9月4日)上午開壇,蕩穢,祭灶。下午還受生債,三官經.
2、七月十五(9月5日)上午慶賀(赦罪地官洞靈青虛大帝圣誕),開(補)財庫。下午超度(城隍、招孤安靈、救苦、回向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