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在世,命屬天曹,身系地府,每個人在臨投胎的時候都曾在地府所屬的冥司借貸祿庫受生錢財,這些錢財用來干嘛呢?一部分作為投胎路上的用度;大部分作為我們在陽間注定的錢財。也就是說,我們這輩子的錢財,都是臨投胎時在陰間借的。有的人為什么那么貧賤呢?就是因為從多劫之前,就虧欠地府的祿庫受生債,一直沒有還。冥司則通過扣除他在世的福祿,以償還虧欠的款項。
還完陰債后,配可以適當改變一個人的運氣,特別是財運。

凡舉一切貪污,受賄,賭博,經商,買賣中有黑錢或用不正當手段謀取暴利者,均應從第一次開始的年份算起,至現年止。如繼續出現山上述黑錢者,則繼續燒還受生錢。但第二次燒還受生錢,不得少于第一次燒還得錢數。如革人甲子年生人,欠地府五萬三千資錢,但經商或賭博已十年,則應將這十年書加進去一起核算,那么某甲子年生人,向地府燒還的受(壽)生錢,就不是五萬三千貫錢了,而是十五萬三千貫錢。而多燒這十五貫錢,則是祈求地府或天庭某神靈為解災者解除現世罪孽與買壽命之錢了。
還受生債需要多少錢?
還受生債每個人命運不同,欠的受生債數目也不同,一般是欠的總和+法事消耗品+法金大概在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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