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長:弟子給仙家還陰債/還陰債東西
還陰債和補財庫的區別
有很多人進場說還陰債和補財庫是一個法事,其實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換陰債只是把,,自己出生前欠的受生債還清,這是一個還債的行為。而補財庫是為了自己的財庫“存錢”的一種法事。一般都是需要先還瘦身債再補財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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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八字姓名性別住址等信息,做法事的時候,再做些配合的儀式等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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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長:弟子給仙家還陰債/還陰債東西
還完陰債后的表現
道教經典諸如《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》、《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》、《太上元始天尊說開庫鑰匙妙經》等皆有相關記載。
如《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》有云:“十方一切眾生,命屬天曹,身系地府。當得人身之日,曾于地府所屬冥司,借貸祿庫受生錢財,方以祿簿注財。為人富貴,其如革人甲子年生人,欠地府五萬三千資錢,但經商或賭博已十年,則應將這十年書加進去一起核算,那么某甲子年生人,向地府燒還的受(壽)生錢,就不是五萬三千貫錢了,而是十五萬三千貫錢,經文說:當生之先,靈魂在天曹地府都曾許愿.來世當受生人之時需要還本命銀錢即受生債.不許此愿不許受生人間.永在地獄內受苦.生人必還此債,,若是正式和解或化解自己的業障及魔障,在受,生經中是根據人出生的年份天干來計算填還多少,又根據人生的地支把所欠之債還交到天曹地府的某一庫中。有貧困者,為從劫至劫負欠,冥司奪祿,在世窮乏。皆冥官所克陽祿填于陰債,是使貴賤貧富苦樂不同。”
據經典記載,納受生債可免得身邊一十八般橫災道長:弟子給仙家還陰債/還陰債東西:
1、遠路波陌內被惡人窺算之災;
2、遠路風雹雨打之災;
過江渡河落水之災,常覺得事事不如意、不得志、煩惱多、憂郁悲觀、意志消沈,,嚴重者,甚至得到憂郁癥、躁郁癥、想自殺,經云:“若有善男信女,意樂經法,布施貨財,依此經典,建立道場,嚴備香花,燈燭莊嚴,供養三寶大道,諸仙大圣,六時行道,十遍轉經,修齋設醮,準備所欠受生錢數,及許元辰之財,一一明具,合同疏牒,燒還本庫曹分者,即得現世獲福,榮貴果報,來生永無苦難。
3、過江渡河落水之災;
4、墻倒屋塌之災;
5、火光之災;
6、血光之災;
7、勞病之災;
8、疥癩之災;
9、咽喉閉塞之災;
10、落馬傷人之災;
11、車碾之災;
12、破傷風死之災;
13、難產之災;
14、橫死之災;
15、摔中風病之災;
16、天行時氣之災;
17、投河自盡之災;
18、官事口舌之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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